我校在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相关文件,严格执行经分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规定、全部实行网上录取,没有任何形式的计划外招生。学校再次重申:
一、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区高新二路129号)为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唯一办学机构。我校未设置“分校”、“基地”等校外普通高等教育办学机构。
二、我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录取时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网上录取是我校唯一的录取平台,各省分批次录取结果将在我校招生在线(http://zsb.hue.edu.cn)公示,个人录取信息可通过各省省级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在线查询。我校从未委托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在校外其他省份和地区设置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报名点,未向校外派驻招生工作人员。
三、我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并面向社会公开,没有所谓的“扩招”、“计划外招生”;招生录取过程中从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我校将采用顺丰速运邮寄新生录取通知书,邮资我校已经支付,邮寄过程中也不会向新生搭售任何商品。
五、我校官方招生微信公众号是: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号:Hubei-University-ZSB);招生咨询电话:027-87943888、87943780;招生监督电话:027-87943919,招生监督邮箱:jwjc@hue.edu.cn